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

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目的是透过资助雇主,使工科毕业生有更多受训机会,完成工程师训练,取得香港工程师学会的专业资格。

津贴

视乎计划的可用拨款,根据香港工程师学会核准训练方案受训的受训者,可经由其雇主获发津贴,作为其薪金的一部份。津贴额会按需要定期进行检讨。津贴期最长可达十八个月。

有关计划详情,请浏览以下资料:

  • 雇主参加办法 

    有意参加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的雇主,可向香港工程师学会登记其训练计划,然后将雇主登记表格呈交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批准。雇主呈交的训练方案必须符合香港工程师学会工程毕业生培训计划(Scheme"A" Training)的要求。

    下载雇主登记表格
     
  • 学员招聘 

    每年年初,参加计划的雇主须填报拟于年内招聘的工科毕业生数目。雇主其后会获通知可招聘的受训者人数。倘若雇主愿意派遣受训者到认可的训练机构接受基本训练,例如职业训练局属下卓越培训发展中心,则可招聘未有认可基本训练的毕业生,但雇主必须支付正常的薪酬给接受基本训练的受训者。

     
  • 申请雇主津贴 

    雇主完成招聘工作后,须呈交津贴申请表。雇主须接受申请表所列的规定和遵守下列规定,并经职业训练局创新及科技训练委员会辖下的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核准后,方可获得津贴。

    • 受训者通常应为刚离校的毕业生(即于有关财政年度内毕业者)
    • 除土木、环境、岩土及结构工程科外,其他学科的受训者通常须已完成认可的基本训练
    • 雇主须于递交津贴申请期限前完成招聘工作

    津贴会每季发放一次,雇主须呈交有关申领津贴表格。当受训者的训练报告达满意程度,雇主方可获发津贴。倘若津贴有所调整,参加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的雇主会于新津贴率生效日起自动获发新津贴额。

    下载申请雇主津贴登记表格
     
    下载申领津贴表格
     
  • 技师训练组 

    职业训练局的技师训练组负责协助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管理工科毕业生训练计划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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